2018年度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公开
目 录
第一部分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概况
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二、学校主要职责
第二部分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
附件: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
一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
六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第一部分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概况
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系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省市共建特色院校,学院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、较强操作能力的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。学院建有实验室47个,实验分室83个,其中,中央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,仪器设备总值近7000万元。学院建有校内外实训基地40多个,馆藏图书30余万册,各类期刊近1200种。学院设施齐全,办学条件优越,校园环境幽静典雅,景色宜人,为师生提供了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。
学院现有教职工399人,正、副教授94人,硕士、博士42人,在校师生8000余人,拥有一批省级优秀教师、省市级拔尖人才,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优秀人才。学院教师近年来出版学术著作、教材和工具书93部,发表论文3200篇,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20篇,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80项,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61项,学院现开设专业有建筑工程,语文教育,学前教育,物流管理,电子商务等等。
二、学校主要职责
在长期办学过程中,坚持面向市场,深化改革,拓宽视野,开放合作的基本指导思想,逐步形成了符合自身实际,体现自身办学特色的办学理念、校风、校训:即以“产教融合、知行合一”为办学理念,以“厚德强技、善学笃行”为校训,以“砥砺前行、不懈奋斗”为校风,明确了把学院办成“省内知名、豫南一流”的品牌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。
第二部分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入总计9398.97万元,支出总计9398.97万元,与2017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各增加4965.48万元,增加100.65%。主要原因:学校实行生均经费,近几年学生数量大幅增加,收入支出预算也随之增加。
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入合计9398.97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89.97万元,占74.37%;财政专户收入2400万元,占25.63%。
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支出合计9398.97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7498.97万元,占79.79%;项目支出1900万元,占20.21%。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998.97万元。与2017年相比,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870.48万元,增长123.72%,主要原因:学校实行生均经费,近几年学生数量大幅增加,根据生均标准预算全年收入。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998.97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教育支出5870.25万元,占83.87%;社会保障和就业(类)支出525.7万元,占7.51%;医疗卫生(类)支出444.44万元,占6.35%;住房保障(类)支出283.6万元,占4.05%。
六、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7〕98号)要求,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,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,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,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。为适应改革要求,我校《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》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,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我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
八、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我校2018年未安排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
职业技术学院属于事业单位,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。
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
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1.5万元,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。
(三)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2018年我单位对0个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,共0万元,并拟定对0个项目共0万元,进行绩效评价。
(四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2017年期末,我校共有车辆7辆,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;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(套)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(套)。
(五)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
我校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。
第三部分
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